附件1:2025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5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衡发〔2019〕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共招聘教职工419名(教师414名、教练员3名、校医2名)。编制使用计划经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类别
A类:高级职称者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公费师范生岗位。
B类:优秀在岗教师岗位,符合以下岗位条件之一: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荣誉称号者;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同学科同学段(或以上学段)教学能手、同学科同学段(或以上学段)有效任期内的学科带头人、重大赛事金牌(优秀)体育教练;指导中职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者、指导中小学(含中职)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三独”比赛获二等奖者或省级以上建制班合唱比赛获一等奖者;指导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美术设计类赛事获优秀指导老师奖者。
赛事须为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主办;奖项须为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美术设计类赛事须为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相关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主办。)
C类:优秀毕业生岗位,符合以下岗位条件之一:
①毕业生(计算机岗位、职业院校专业技能课教师岗位)须系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
②毕业生(音体美舞岗位)须系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或音体美舞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普通高校音乐舞蹈本科专业学生“三独”比赛、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艺术作品评选获奖经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其中大学生体育比赛获奖者须为国家级比赛获奖者或省级比赛集体项目(限篮球、排球、足球)前3名、个人项目前6名,“三独”比赛或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艺术作品评选获奖者须为一等奖。
③毕业生(其他岗位)须系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上述①②③中优秀毕业生条件(具备其一即可):国家、省级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共青团干部)。
上述条件中赛事须为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主办;奖项须为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报考B类和C类招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在425分(含)以上(小学教师岗位除外)。
D类:普通招聘岗位。
E类:教练员岗位。
F类:校医岗位。
(三)年龄要求A类岗位年龄要求:
①高级职称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公费师范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岗位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和市十中(专门学校)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10)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C类岗位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符合此类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D类和E类岗位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F类岗位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四)学历学位证要求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2025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执业资格要求
1.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求以具体岗位设置条件为准。报考高职教师岗位者须于2028年7月31日前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岗位要求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具体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同学科中职教师资格证与高中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
2.教练员岗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教师〔2025〕1号)文件精神,具备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运动员可报考教练员岗位。
3.校医岗位报考校医岗位者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六)普通话证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报考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其他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七)其他要求
1.公告发布日(含)前系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仅招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高校毕业生是指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2024、2023年)。
2.专业要求:以执业资格证标注学科为准,岗位另有要求的,须同时具备具体岗位条件要求,毕业专业以毕业证书标注为准,参考目录为《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教师)(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服务乡村学校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年限以1学年为1年计算,如,2024年9月至报名时一直在职在岗的可以计算为1年,2025年上学期仍在职在岗的可以纳入计算;以附件3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为准;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衡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含代管学校)在编教师;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7月1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8:00-12:00、15:00-18:00)。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2.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衡阳市船山实验中学(华新开发区延安路32号);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734-8811312或0734-8811335;
报名期间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734-8860509。
3.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5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提供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到2025年9月30日)或相关佐证材料;要求具备学位的岗位还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及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延长到2025年9月30日)或相关佐证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5届毕业生就读高校暂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且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4)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①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岗位要求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可以查询,并打印查询到的相关页面);属于可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报考者,可提交《承诺书》(附件4)参加资格初审,并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承诺书》上所承诺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高职教师岗位报考者可暂不提供。
②体育教练员岗位: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官网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③校医岗位: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官网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5)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除高职教师岗位外,其他教师岗位须于本公告发布日(含)前取得。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岗位还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书须于本公告发布日(含)前取得。
(7)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相关荣誉(奖励)证书须于本公告发布日(含)前取得;其他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以师范类毕业生身份报考者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及大学成绩单(含师范教育专业课程)盖章复印件
。(9)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交县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3)。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10)备注标注“特长”的岗位,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备注标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报考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相关佐证材料。
(11)承诺书(附件4或附件5)。
(12)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需要咨询或有其他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详见《一览表》)向招聘学校咨询(工作时间)。
4.递补规则本次招聘所有环节中若出现不合格者、弃权者或因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等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均不进行递补。
(三)考试1.开考比例A类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B类、C类、D类、E类和F类岗位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衡阳市教育局研究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发布调整招聘计划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对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3.考试方式
(1)A类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试教,上微型课)。
(2)B类、C类、D类和E类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试教,上微型课),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笔试合格分数线要求,按照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F类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先笔试后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笔试合格分数线要求,按照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入围人员。
4.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B类、C类、D类、E类和F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分学科(专业)分别制卷,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2)面试内容:①A类、B类、C类、D类和E类岗位:面试(试教,上微型课)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试教(上微型课)时量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②F类岗位: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专业技术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包括看题、思考和回答问题的时间)。结构化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对象和面试对象均是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入场分别参加笔试、面试,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可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中的任一有效证件参考。其他诸如社会保障卡、护照、驾照、电子身份证等,不能作为参考证件。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考试成绩合成A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B类、C类、D类、E类和F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合格分数线
(1)笔试合格分数线B类、C类、D类、E类和F类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合格分数线
①A类岗位设置面试成绩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②B类、C类、D类、E类和F类岗位,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75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资格复审1.A类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2.B类、C类、D类、E类和F类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公布于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衡阳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一般应在90日内完成(从第一次体检之日算起),孕妇可延长至一年。体检全过程中,入围体检人员不得自行打印体检结果。
2.考察:由招聘学校负责。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学校负责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档案资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拟聘用程序。
(六)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衡阳市教育局审定,由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准备案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内部岗位竞聘结果确定岗位等级,学校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日。拟聘用人员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衡阳市教育局规定时间(以《衡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明确的聘用起算时间起90日内)按时转入档案等人事相关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拟聘用人员系在编在岗的,不再按流动调配程序办理,均须先辞职再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原则上须最低服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均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市船山实验中学、市石鼓船山实验中学、市船山实验小学、高新成章实验学校、衡州小学、柘里渡小学、蒸水小学、二塘小学、雁鸣溪小学、高岭小学、阳光小学拟聘人选先报市直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再到学校坐落区办理相关手续,其编制纳入区属编制管理。其他学校拟聘人选编制均纳入市属编制管理。
五、招聘监督
(一)招聘工作在衡阳市教育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由衡阳市纪委监委、中共衡阳市委编办、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734-8811312/8811335(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2896692(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六、有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自行查阅通知,并确保通讯畅通。未及时查看或通讯不畅导致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衡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教育局商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衡阳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3日
原文标题:2025 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代管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engyang.gov.cn/edu/xxgk/rsxx/20250623/i3728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