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实施2025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下同),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5〕1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数量
2025年我市镇巴县计划招聘25名特岗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养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二)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按照陕西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在6月20日之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网报成功的,且应在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条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四)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五)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六)限制条件。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5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6月6日,省教育厅网站发布了陕西省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岗位设置标准、公开招聘办法等招聘信息。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我市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8:00。
(二)资格初审。6月16日9:00至6月21日18:00(其中:6月21日9:00-18:00为各市志愿调配时间),各市、县区负责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三)笔试。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30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5日(星期六)。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我市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镇巴县对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对于特别边远艰苦乡镇学校、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学校向本地生源倾斜。
(四)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面试工作由市特岗办牵头,镇巴县特岗办具体实施,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7月25日之前完成)。为全面完成今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不得因报名不足削减或取消岗位。
(五)签订合同。7月31日前,镇巴县政府根据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附件3),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样本见附件4);各市应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报送省特岗办(省教育厅)。
(六)集中培训。镇巴县特岗办负责做好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培训安排应不少于10天(具体各地自行安排,但须在8月31日前完成)。
(七)上岗任教。特岗教师按照镇巴县规定的时间于2025年秋季学期上岗任教。
四、服务期限及管理
(一)服务期限。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二)加强服务期管理。特岗教师在3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区教育局(特岗办)代县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区特岗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
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或非教育教学岗位。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节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三)落实服务期满政策。镇巴县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3年。对留任后参加学历学位提升的,各地应予以支持。
对服务期满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六、有关说明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陕西特岗系统、汉中市及镇巴县特岗办公告,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0916-2626818(兼传真)
电子邮箱:hanzhongrsk@163.com
汉中市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原文标题:汉中市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tgjs.sneducloud.com/system/index.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