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报名、体检合格、国考合格、现场确认、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等程序,现认定等25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等15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6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具体名单附后。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衢江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思想品德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6日起至6月12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衢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419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3838580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25年6月5日
原文标题: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qjq.gov.cn/art/2025/6/5/art_1389659_59032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