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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霞浦县中(职)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295名公告

未知 | 2025-03-03 10:14

附件:2025年霞浦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3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5年霞浦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霞浦县中(职)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2025年我县公开招聘教师名额为295名,具体岗位见《2025年霞浦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具体见附件),均为财政核拨编制。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考平台(www.eeafj.cn)和霞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pu.gov.cn)公开发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期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35 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在1989年3月-2007年3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月。30周岁以下的按以上原则类推计算。

4.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在报名截止日2025年3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人员,宁德市内外高校的2023、2024、2025年毕业的宁德市生源及宁德市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宁德市报考者,可报考面向地区为“宁德市”的岗位。生源地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面向地区为“霞浦县”“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5.岗位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

6.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具体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报名工作

1.网络报名:2025年霞浦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7:30

2.政策咨询服务: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咨询地点:霞浦县教育局人教股(霞浦县松山街道万安路1号(霞浦县滨海小学)正行楼四层)。咨询电话:0593-8635265、8831636。

3.笔试考务费标准:免费

4.资格初审:由霞浦县教育局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指定专人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自负。

5.注意事项

⑴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的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⑵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我县招聘计划表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⑶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应在2025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7:30向霞浦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享受加分政策,逾期视为放弃加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和专门岗位招考。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优惠政策。加分标准详见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中“笔试加分事项”栏目。

⑷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教师资格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在2025年3月25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资格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条件,但此类对象须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行文批复并聘用。

⑸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4月19日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月12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由霞浦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后,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的空缺岗位可按笔试总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在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

5-6月为开展面试工作时间(具体时间另定,请关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办法

中小学教师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

3.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围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5.入围面试人员初选名单将于面试前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及霞浦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待定。

6.总分计分办法。总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同时出现并列的,以笔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再进行加试。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1.体检、考核: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于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有关单位将在7日内通知其复检。复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54号)文件,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相应学科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及霞浦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5.新聘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教师招聘笔试考试大纲可登入福建省教育厅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3.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线。

4.本次考试违纪违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5.监督电话:0593-8831553,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文未尽事宜,由霞浦县教育局、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霞浦县教育局

2025年2月27日

原文标题:霞浦县教育局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霞浦县中(职)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apu.gov.cn/zwgk/gkzl/bmzfxxgk/zfbm/xjyj/gkml/tzgg/202503/t20250303_20198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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