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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宜宾市珙县第一次选调(聘)事业单位18人遴选选聘要求

华图教育 | 2023-02-20 15:17

2023四川宜宾市珙县第一次选调(聘)事业单位18人招考公告全文已发布,请大家关注我们,获取新鲜资讯,预祝大家早日上岸,实现个人梦想!关注华图遴选,给你上岸的力量!

选调(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调(聘)岗位职责。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6.公招的珙县乡镇公务员、选调生、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在珙县乡镇服务未满5周年的。

7.公招的珙县县级部门公务员、选调生、参公人员和县级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事业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8.与选调(聘)单位存在《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选聘到事业单位的,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自然消失。

(四)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选调(聘)到新的事业单位岗位上,其以前所聘职务自行消失,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选聘到事业单位本着“对岗聘用、按需聘用”的原则,根据选聘单位岗位类别、等级和岗位空缺情况以及本人的基本条件予以聘用,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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