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广东惠州市直机关(参公单位)选调公务员88人招考公告全文已发布,请大家关注我们,获取新鲜资讯,预祝大家早日上岸,实现个人梦想!关注华图遴选,给你上岸的力量!
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选调对象为惠州市各级机关(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惠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②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③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④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加选调应在县以下机关工作满5年(不含在市直机关单位借调、跟班学习以及挂职锻炼时间)。此条任职年限要求适用于市直单位直属的县(区)分局和县(区)单位直属的乡镇(街道)站(所),不适用于选调生;
⑤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⑥现任一级科员以下职级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年龄在42周岁以下;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⑧具有选调职位明确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上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选调公告发布之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不得选调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①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⑤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⑥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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