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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公告

华图教育 | 2026-03-25 11:48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系统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doc

根据工作需要,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此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为厦门市税务局所属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信息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上述单位所需经费均由财政核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系统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厦门市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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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全部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等,报考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如有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7.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报名时,应当要求应聘人员主动报告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其中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从严审核把关。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10:00至4月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220.160.53.33:8903/,以下简称考试报名平台)按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为报名之日起第2日上午8:30至报名结束后1日。工作人员将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对未通过初审的,如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允许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6年4月3日17:00之前,通过考试报名平台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予以公布。

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厦门市税务局负责解释。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0592-5319875,报考人员可在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进行咨询。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4月20日起,登录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为总成绩。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为闭卷考试,卷面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长2小时,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地点在福建省厦门市。笔试时间拟定2026年4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合格线为60分,达到合格线以上(含本数)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2.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及面试确认。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和笔试成绩、面试确认、资格复审、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信息将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公布。

(3)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报名平台”另行公布。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当场增加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厦门市税务局组织实施。

1.体检。根据国家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符合规定的体检机构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

2.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依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592-5315022。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的最新要求等信息和注意事项,将会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上及时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四)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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