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务员体检的视力标准根据报考岗位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普通岗位,另一类是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人民警察等特殊岗位。
以下是2026年山东省公务员体检的具体视力要求详解:
一、普通岗位(大多数行政、技术类职位)
适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九条。
核心要求:允许佩戴眼镜(矫正视力)。
合格标准: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不合格。
或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不合格。
解读:
只要戴上眼镜后,双眼视力都能达到4.8及以上,即为合格。
近视、远视、散光考生均可通过佩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通过体检。
注意:这里指的是“矫正视力”,不是“裸眼视力”。
二、人民警察及特殊岗位(公安、监狱、戒毒所等)
适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核心要求:大部分岗位严格要求裸眼视力,部分技术岗位可放宽至矫正视力。
1. 执法勤务类岗位(大多数警察岗位)
适用职位:一线执法民警、巡警、特警、监狱狱警、戒毒所民警等。
合格标准: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解读:必须不戴眼镜测试,任何一只眼睛裸眼视力达不到4.8即被淘汰。这类岗位通常不允许做视力矫正手术后立即体检(需提前半年以上手术并稳定,具体看当地执行尺度,但标准条文写的是裸眼)。
2. 专业技术类岗位(放宽岗位)
适用职位: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
合格标准:
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解读:这些技术岗允许戴眼镜,但要求比普通人更高,矫正后必须达到5.0(即1.0)。
3. 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
合格标准:按专业技术类岗位执行(矫正视力5.0),或不设裸眼限制(具体以当年职位表备注为准,通常参照上述技术岗标准)。
三、色觉要求(所有岗位通用但侧重不同)
普通岗位:
色盲、色弱通常合格(除非职位表有特殊说明,如美术设计、化学分析等特定岗位)。
人民警察岗位:
色盲:一律不合格。
色弱:
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的,色弱不合格。
报考其他警察职位的,色弱通常合格(具体需结合职位表备注,但《特殊标准》第二条原文仅规定法医等职位色弱不合格,意味着其他警察职位色弱可能放行,但在实际招录中,部分严格岗位可能会受限,建议考前咨询招录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