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体检分为通用标准和特殊标准,前者适用于大多数岗位,后者针对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岗位。
通用标准
基本身体指标
血压:收缩压小于 140mmHg 且舒张压小于 90mmHg 为合格。
心率:心率每分钟在 60 - 100 次之间通常视为正常。但遇有心脏听诊有杂音、频发期前收缩、心率每分钟小于 50 次或大于 110 次等情况,需进一步检查排除病理性改变。
血液系统: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但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 90g/L、女性高于 80g/L 合格。
呼吸系统: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等不合格;结核病除特定情况(如原发性肺结核等临床治愈后稳定 1 年无变化等)外不合格。
消化系统: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泌尿系统: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内分泌系统: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 1 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神经系统: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等不合格。
其他:恶性肿瘤、红斑狼疮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晚期血吸虫病等不合格;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相关问题不合格;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等不合格;传染性性病如淋病、梅毒等以及艾滋病不合格;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 4.8(小数视力 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 4.9(小数视力 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 3 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特殊标准
适用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例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 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色盲,不合格等。
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
饮食:体检前 3 - 5 天应保持清淡饮食,避免食用过于油腻、高蛋白食物,不要饮酒。体检前一天晚上 10 点后禁食禁水,保证空腹 8 - 12 小时,以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熬夜和剧烈运动,以免影响血压、心率等指标。
药物:如果正在服用药物,应向医生说明,某些药物可能会影响体检结果。但不要随意停药,以免影响原有病情。
携带材料:准备好身份证、体检表等相关材料,按照要求准时到达体检地点。
体检中
遵守秩序:听从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流程依次进行各项检查,不要随意插队或漏检。
如实告知:在体检过程中,如实向医生告知自己的病史、过敏史等情况,不要隐瞒病情,以免影响医生的判断。
配合检查:在进行各项检查时,要积极配合医生的操作。例如,在测量血压时要保持安静,不要说话;在进行心电图检查时要放松身体,不要紧张。
体检后
等待结果:体检结束后,按照要求等待体检结果。如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查。
注意休息:体检后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如果在体检过程中进行了采血等操作,要注意按压止血,避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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