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省考笔试成绩的计算方式根据报考职位类型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一般职位和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等特殊职位两类。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计算
对于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按相同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2
特殊职位笔试成绩计算
对于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含特警)、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等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成绩由三科成绩按特定权重合成:
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40% + 申论成绩 × 30% + 专业科目成绩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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