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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国考西宁海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华图教育 | 2026-02-10 14:26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西宁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点击查看

注:以上无递补和调剂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6年2月13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xnhg_rj@customs.gov.cn或传真到0971-8866500。

(二)电子邮件或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西宁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或传真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6年2月13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xnhg_rj@customs.gov.cn或传真至0971-8866500。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招录海关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报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6年2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xnhg_rj@customs.gov.cn接受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扫描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5.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扫描件。

6. 海关系统公务员录用回避信息采集表扫描件。(详见附件4)

7. 其他材料: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考生网上报名资料中所提及的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等。

特别注意: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 300110008001+王某某+身份证”),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6年3月8日9:30至12: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西宁海关招待所1层101号会议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可乘2路、10路、35路、82路、102路公交车在曹家寨东站下车往东走100米即到。

六、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小组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6年3月10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0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西宁海关招待所1层101号会议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可乘2路、10路、35路、82路、102路公交车在曹家寨东站下车往东走100米即到。

七、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6年3月11日进行,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点在西宁海关八一路办公区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四)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定于体检后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作为本单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五)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二)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本次面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面试前,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西宁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五)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准备。

(六)联系方式:0971-8866435(电话,马老师)

0971-8866434(电话,苏老师)

0971-8866500(传真)

xnhg_rj@customs.gov.cn(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4. 海关系统公务员录用回避信息采集表

西宁海关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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