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仍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修订版)为基础,但部分岗位(如警察、海关等)有特殊要求。以下是最新体检标准要点和注意事项:
一、通用体检标准(所有岗位适用)
基本项目
身高体重:无统一限制(警察等特殊岗位除外),但需BMI在正常范围(18.5-23.9)。
视力:
普通岗位:矫正视力≥4.8(可戴眼镜);
公安、海关等:裸眼视力≥4.8(部分岗位要求5.0)。
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
疾病限制
传染病:艾滋病、梅毒、活动性肺结核等不合格;
慢性病:糖尿病(未控制)、严重心脏病、肝硬化等不合格;
精神疾病: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病史需提供痊愈证明。
其他
听力:双耳均需能听清3米内耳语;
纹身:裸露部位(面、颈、手臂)纹身不合格(警察岗严禁任何纹身);
色盲色弱:普通岗位色弱不影响,但警察、法医等岗位严格限制。
二、特殊岗位附加标准
人民警察岗(含公安、狱警等)
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跑(≤4分25秒)、纵跳摸高(≥265厘米)等;
疤痕:面部、颈部裸露疤痕≤2cm,其他部位≤5cm。
海关、海事岗
视力:裸眼视力≥4.8,无色盲;
听力:需通过纯音测听检查。
外交部等驻外岗位
附加心理健康评估和传染病筛查(如疟疾、黄热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