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务员笔试主要考查公共科目,部分职位还需加试专业科目,具体内容如下:
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简称“行测”)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这两科考试。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考查内容: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 题型题量:一般为110 - 115道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50分。其中,言语理解与表达部分主要考查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数量关系部分包括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判断推理部分涵盖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资料分析部分主要涉及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常识判断部分则考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 《申论》
- 考查内容: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申论试卷一般由注意事项、给定材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要求报考者通过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来展现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 题型题量:通常有4 - 5道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50分。题型包括归纳概括题、综合分析题、提出对策题、贯彻执行题和申发论述题(大作文)等。
- 试卷分类:贵州省申论试卷按照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市县级机关(含派出机构)、乡镇级机关的不同职位,分别设置不同的试题。省级机关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市县级机关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乡镇级机关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应用写作能力。
专业科目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 考查内容: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职业素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 题型题量:一般为100道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情境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