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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补充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2025-05-26 15:38

按照黑龙江省2025年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就报考省直司法行政系统相关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7日地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香坊区司法路6号)

资格复审采取分时分组方式进行。考生需对照《2025年度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安排表》(附件1),查询本人报考职位的审核日期、具体时间等信息,按时到场审核。

二、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1.满足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2.根据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无体能测评要求的职位,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有体能测评要求的职位,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

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考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资格审查登记表(样表)》(附件2)。

(二)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三)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学位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

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承诺书(附件3)。

使用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四)考生如为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如报考后离职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五)报考有户籍(生源)要求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或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六)职位招考条件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即截止到2025年2月满24个月的劳动合同和对应单位缴纳满24个月的养老保险流水。

(七)以项目生身份报考限定招考对象为项目生或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关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经历佐证材料。

(八)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限定招考对象为退役大学生士兵、项目生或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退伍证。如生源地为我省,在外省征集入伍的,还需提供档案中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高中毕业证等佐证材料。

(九)《省直司法行政系统202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考生承诺书》(附件5)。

(十)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相关证书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复审后当场返还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只需提供原件。材料由考生本人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报考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4.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承诺书,附件3);

5.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限要求具有相应学位的职位);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社会在职考生,附件4);

7.户籍(生源)证明材料(限报考户籍或生源限制的职位);

8.退伍证或项目生证明材料(限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或项目生身份报考限定招考对象的职位);

9.工作经历佐证材料(限报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

10.省直司法行政系统202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考生承诺书(附件5);

11.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四、资格确认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场所实行封闭管理,需由本人按时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

(二)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和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招录程序。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不实材料扰乱考录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如需进行递补的职位,工作人员将陆续通知相关考生,请保持联络方式畅通。

(四)资格确认合格人员,方可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根据考录工作安排,体能测评预计于5月29日在哈尔滨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和行程。

(五)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按照考录政策(考生在笔试后任何环节主动放弃相应资格,均须提前与招录机关沟通,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正式书面材料;若考生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导致考录资源浪费、考录正常秩序被扰乱的,视情况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须于5月26日11:00前编辑手机短信(“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部门+岗位代码,放弃面试资格”,发送至号码“15945946298”,例:1号张三+2301**************+省××监狱+01岗,放弃面试资格),同时需本人填写《放弃承诺书》(附件6),扫描发送至hljsf2025@126.com,纸质版于5月26日15:00前邮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并保持联络方式畅通。

咨询电话:1594594629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附件1:省直司法行政系统202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资格确认资格工作时间表.xlsx

  附件2:资格审查登记表.xls

  附件3:应届毕业生在校承诺书.doc

  附件4:有工作单位考生的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6:放弃承诺书.doc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5年5月23日

原标题:关于2025年度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补充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mkxh=1&dsdm=&tzid=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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