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开展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现将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西双版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为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负责制定全州粮食、油料作物技术推广和生产技术规范,配合开展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粮食、油料作物新品种、新产品及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研究等工作;配合编制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负责农作物区域试验,品种审定登记,新品种示范评价,种子统计分析等工作。
西双版纳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为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承包地和集体“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及农经统计等工作;配合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配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配合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和“三农”宣传。
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和土壤肥料工作站为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州农业植物保护、土壤肥料管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创新;国家和省级监测防控任务,长期在辖区内和边境一线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和植物疫情监测预警、防控和阻截等工作;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提升与保护,土壤改良等工作;农药肥料管理,安全科学用药用肥和农药肥料“减量”技术推广与培训等工作。
二、考核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西双版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拟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名、西双版纳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拟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名、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拟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名。岗位要求和条件详见《2025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州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4)。
四、报名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专业对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6.报考人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6日(含5月6日);
7.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与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和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6.现役军人;
7.西双版纳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
2.报名方式: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文档后,以文件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以报名材料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联系方式及邮箱:
(1)西双版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汤老师,0691-2128533;
电子邮箱:bnnks05@163.com
(2)西双版纳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联系人及电话:田老师,0691-2131903;
电子邮箱:bnnongjing@126.com
(3)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691-2127826;
电子邮箱:xsbnzb@163.com
4.报名所需材料
(1)《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承诺书》(从网上下载附件2和附件3填写,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的,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报名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2025年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历或任职的出具相关证明;
(5)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6)本人获得的各类奖章、证书等奖惩材料。
以上材料先提供PDF扫描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原件。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招聘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报名开始即同步开展资格初审。
(三)面谈或专业知识笔试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如各招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少于5人(含5人)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超过5人,将安排面谈或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谈或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面谈或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面试考核环节评分为最终成绩。
(四)现场资格复审
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现场认真进行复核。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待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进行复审)、教育部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资格证书、文稿发表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签订《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发放《面试考核通知书》。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和自动放弃情况,根据空缺进行递补。
(五)面试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侧重考核考生技能、专业能力、知识储备、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面试考核时间为30分钟,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分数线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环节在景洪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复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形,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八)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它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必须详细填写有效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及时登录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报考人员报名时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若发生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关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招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服务期未满离职的按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一次性支付违约金;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条款。
(五)聘用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招聘中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八)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七、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0691-2127755
西双版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0691-2128533
西双版纳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0691-2131903
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0691-2127826
监督电话: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0691-2167460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附件:1.附件1:2025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州农业农村局).xlsx
2.附件2: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