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发布后,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对基层职位、特殊专业职位等,在确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适当政策倾斜。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普通职位(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三)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四)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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