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门头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面向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表
2.门头沟区2024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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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门头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面向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2个岗位,拟招聘5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条件
1.“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且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2.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4.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工作具体安排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区卫生健康委及各招聘单位负责岗位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10:00至17:00。
2.报名地点:门头沟区中医医院北二楼(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3号)。
3.报名要求: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考生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声明上签字的《门头沟区2024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2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规培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测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30-11:00
3.笔试地点:门头沟区中医医院北二楼(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3号)。
考生请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考生可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相关信息。
(三)面试
专业化面试由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
专业化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知识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
面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公告信息”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引进和后续聘用手续。
(六)聘用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通过审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强调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阅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事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请妥善保管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号将作为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及相应成绩查询的重要依据;
(五)公示前各招聘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是否顺延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顺延;
(六)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从现场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本次招聘如有特殊情况需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考试前,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及前往路线。考试当天,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身份查验等工作;
(十)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10-60801933
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提高电话咨询效率。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到周五9:0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