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政工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助理政工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如下:
评定条件:
学历要求:中专?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满4年;大专?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政工满1年。
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后,应具备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如研究探索新方法、独立宣传讲解、有一定的专业文字能力等。
业绩成果: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后,应具备一定的业绩成果,如主持或参与思想政治工作期间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出贡献,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等。
论文、著作: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后,应公开发表或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论文、著作,如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等。
评定流程:
个人申报:填写报名表、提交参评资料。
考核推荐: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进行考核推荐。
公示推荐结果:参评人员准备参评材料后,需将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全面信息公示。
上报材料:参评人员准备参评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成果证明、论文著作等,交各级职改部门审核后,送相应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委会进行评审。
评审材料:评审通过后,原件材料需及时退还给申报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助理政工师职称:
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离开政工岗位的。
此外,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