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合格,评选优秀公务员的条件有: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
2、精通本质业务,能够达标完成,工作能力强;
3、工作富有责任心,作风优良,勤勉尽责;
4、工作政绩突出,在岗位上做了实事;
5、清正廉洁,无私奉献。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责任心一般,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