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稳定吗?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编制是稳定的
公益二类,是指应具备以下条件的一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非盈利学校等。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基本特性是部分资源可由市场配置,即存在一定经营或收费职能。
公益二类包括:
①教育类: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技工技师和职业院校、电大函授及远程教育、老年大学、幼儿园等。
②科研类:基础应用科研等。
③文体类:需要重点扶持的文艺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
④卫生类:非营利性医疗保健、职业病疗养等。
⑤社会经济服务类:人才交流服务、人防工程管护、对外交流服务、种苗良种培育、混合经营型林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公益性地质勘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