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局的职能是:
1、卫生和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服务机构和评价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监督管理;
3、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卫生监督局的工作注意事项有:
1、卫生监督工作人员需采取全面检查、专项督导、记分管理、监督公示相结合的办法对辖区所有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2、注意每个月月末及时上报医疗广告监测与处罚的情况,特殊情况需随时上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