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教师是三级。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共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一、初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