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不同。有编制签订聘用合同;没有编制签订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不同。有编制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没有编制的根据劳动合同协商确定。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