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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嘉兴市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三)

海宁人才网 | 2021-08-3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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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审核,拟录用17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对象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反映(电话:0573-87288873)。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日。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1号楼712室。

点击下载>>>

2021年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xls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2021年8月25日

原标题:2021年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三)

文章来源:https://www.hnrcrs.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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