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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招警考试考试科目及内容

华图教育 | 2016-08-2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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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吉林省招录人民警察693人公告已经发布,吉林招警考试题型如下:

2016年吉林省招警考试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市局和长春市所辖区)和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报考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区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机关(单位)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招录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笔试考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报考省社保系统(不含长白山社保局)职位的考生笔试考点设在各级社保局所在市州;报考长白山管委会职位、长白山管委会社保局职位的考生笔试考点设在长春(省直考区)。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2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

  10:10——12:10 《申论》

  (二)专业考试与面试

  普通专业职位的专业考试由招录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特殊职位的专业考试于9月8日前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成绩将于9月8日19时前通知考生。

  报考职位笔试为甲级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乙级、丙级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面试方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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