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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招警考试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华图教育 | 2015-10-1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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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5年下半年四川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 ,现将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四川招警考试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要求:

  (1)报考26020003、26020004、26020005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8-25周岁(1989年10月16日至1997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2)报考26020001、26020002、26020007、26020008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8-30周岁(1984年10月16日至1997年10月16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3)报考26020006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79年10月16日至1997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2015年10月14日

  原标题: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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