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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泸水市人民陪审员选任60人公告

泸水市人民政府 | 2018-12-1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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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南泸水市人民陪审员选任60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按照《云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市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6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5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1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随机抽选。泸水市司法局会同泸水市人民法院、泸水市公安局,从辖区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泸水市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四、资格审查

  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泸水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泸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1月5日

  (二)报名地点:泸水市司法局307室(泸水市六库镇沧江路116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可以在邮箱lsssfjjcg@126.com(密码:jcg3630000)自行下载;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咨询电话: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630000)

  市人民法院政治处(8888506)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组(3887008)

  市人民法院纪检组(8888507)

  市公安局纪检组(3873096)

  特此公告

  原标题:泸水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泸水市司法局

  泸水市人民法院

  泸水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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