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西藏自治区从2011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考生中补录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已在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根据本次考录公告规定,为确保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区考录办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拟录用人员资格复审、体检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拟录用人员于2012年2月10日(星期五)9:00—18:00,到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拉萨市夺底路68号)体育场报到,自治区考录办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检
拟录用人员报到后须参加体检,体检相关事宜在报到现场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政审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户口证明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以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和五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区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携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函。
(二)拟录用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本人毕业证书认证材料,报到时同毕业证书一并提交。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三)拟录用人员须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xzjyzdzx.com.cn)下载打印《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统一考录人民警察政审表》,并按要求在该《政审表》上签署相关部门政审意见。《政审表》上未签署政审意见的,不予安排参加体检。
(四)拟录用人员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愿放弃录用处理。
联系电话:15728902958
附: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统一考录人民警察政审表(需正反面打印)
西藏自治区考录办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