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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兵团第十二师招聘城镇管理综合执法人员15人

兵团第十二师建设局 | 2018-07-18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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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兵团第十二师招聘城镇管理综合执法人员15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十二师城镇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镇管理工作,十二师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岗位:15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律、园林绿化、规划、工程建设、环保、文秘、会计、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学历、专业不限。其中男:12人,女3人。

二、工资待遇及劳动关系

上岗后试用期6个月,工资标准和增长机制参照师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执行,由师人才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员额制管理。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招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男性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身体健康。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与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

四、激励机制

1.绩效考核。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并与其工资待遇挂钩。

2.晋升机制。凡在岗位工作满两年的,且两年绩效考核均为优秀的,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同等条件优先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与报名。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并组织报名和完成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和近期2张2寸免冠照片。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7月25日;

报名地点:十二师建设环保科技大厦503室

联系方式:0991-5277226 手机:13669981002

(二)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于2018年7月26日--7月27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考生按准考证要求持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1门,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考试范围为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综合成绩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不合格者由排名靠后人员递补。

(六)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审。经政审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八)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本方案由十二师建设局负责解释。

兵团第十二师建设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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