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武清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天津市公安局批准,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协助民警开展工作。报考条件如下:
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校毕业生、优秀社会青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其他有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须在1985年4月23日至2003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起始日期以前取得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并在入职时提供学历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履行入职手续。);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8.天津市公安机关现在编在岗的警务辅助人员;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以及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