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本市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按照本市公务员年度招录计划安排,上海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80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其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189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222名,交通运输执法人员27名,文化市场执法人员42名)。以下内容为本次招录考试内容:
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范围以《上海市2021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招考专题网站上公布。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类)》。
笔试时间为9月1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申论(行政执法类)
下午13:00-14: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