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打印:
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4月15日9:00起
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日语》)。《考试大纲》在2021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4月18日(星期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21日起,通过2021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查询。
(四)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心理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考单位确定,请于5月24日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考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以及学历证书原件和有关招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条件的,招考单位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期间,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 号),由招考单位组织体能测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