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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部分旗市(区)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2名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 | 2023-10-25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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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22〕4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有关规定,锡林郭勒盟部分旗市(区)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2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23年锡林郭勒盟部分旗市(区)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172名,其中:二连浩特市公安局30名;苏尼特左旗公安局30名;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56名;西乌珠穆沁旗公安局37名;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1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生源)、性别条件(具体条件见《岗位表》);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具体条件见《岗位表》);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应为2023年10月30日(不含)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

13.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http://www.xmpta.org.cn/)报名。不支持手机、移动终端登陆网站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8:30至11月3日17:30。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2)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7)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报考岗位所属地区选择考点。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8:30至11月4日12:00。

2.资格初审时,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报考费每人70元(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50元/人)。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在网上进行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17:3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家庭的应聘人员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22年毕业生减半收取报考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低保证明在2023年10月1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3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3年10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2)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证明须在2023年10月1日以后由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加盖公章;

(3)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其毕业证扫描件。

以上三类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xmfjzp@163.com,审核无误后减免费用在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对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特别提示:邮件主题栏需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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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下同),对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将核减或取消开考的招聘人数调整到相同招聘单位其他岗位,原则上调整到同类岗位或报名交费人数多的岗位。

2.调整岗位招聘人数公布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被取消开考岗位已报名交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对放弃报名人员,予以退费(所交费用通过交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

3.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4.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不设定具体范围。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 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笔试试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蒙古文试题各占50%,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试题须使用蒙古文作答。非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6.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根据岗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http://www.xmpta.org.cn/)上发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生源地报考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纸质版一份。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一份;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一份。

(7)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报考西乌珠穆沁旗公安局勤务辅警岗位2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B1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资格复审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从相应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附件2)实施。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不予补测,取消面试资格。

4.对体能测试后出现的空缺名额,从相应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5.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及隐瞒病情而发生意外的,后果自行承担。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2.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应聘人员(含“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考生)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

4.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因考试总成绩并列导致应聘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超出1:1比例的,对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在旗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在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时突出政治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要求,全面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辅警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和考察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上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规定等额递补。同岗位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不再对该岗位进行递补。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具备递补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纳入警务辅助人员额度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签订后辅警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拟聘用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用、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其他地区公安机关聘用为辅警(以聘用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或不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成绩有效期

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一年,自发布笔试成绩公告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从相应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规定执行。

五、薪酬及待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应聘人员,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环节后放弃的,需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被记录在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22〕4号)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41073(盟公安局)

0479-8278199(盟人社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9-8235702(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监督电话)

0479-8225778(盟纪委监委派驻盟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0479-8109925(盟纪委监委派驻盟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锡林郭勒盟部分旗市(区)公安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

3.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4日

原文标题:锡林郭勒盟部分旗市(区)公安机关 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xmpta.org.cn/rlzyfwzx/zxzx/tzgg/2023102417504830930/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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