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工作,有效缓解我市公安机关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和警力严重不足矛盾日显突出的问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3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以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683名,其中呼伦贝尔市公安局90名;新城公安分局5名;呼伦湖公安分局5名;海拉尔公安分局160名;满洲里市公安局124名;扎赉诺尔公安分局23名;牙克石市公安局15名;根河市公安局60名;额尔古纳市公安局35名;莫旗公安局47名;阿荣旗公安局19名;鄂温克旗公安局58名;陈巴尔虎旗公安局10名;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22名;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10名。所招录辅警的工作地点均在呼伦贝尔市域,具体情况见《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户籍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9月30日(不含)至2004年9月30日(含)期间出生(根据招聘公告发布时间确定),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职位表》;
6.男性净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招聘岗位对身高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职位表》。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网上报名开始之日之前。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至2022年10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录呼伦贝尔人才网(www.hlbrrc.com.cn)通过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进行报名,不支持手机、平板电脑登录网站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在报名网站上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选派专人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时,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4.报考费每人70元(报名费20元/人,笔试考务费50元/人)。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请及时在网上进行交费。交费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5.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考费。凡符合免收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免收考务费申请表》(见附件2)2份,其中,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地址: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一楼大厅)
6.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减少的招聘计划数,可以调整至该招聘单位的其他职位。被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有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可以改报其他已经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
改报时间和审核时间
对于没有改报成功的考生,笔试结束后适时退费。岗位变动、改报等具体信息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
7.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笔试
1.测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时间、地点: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3.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4.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查询。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个人征信报告;
(6)报考相应职位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人员属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非列编人员但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8)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五)体能测试
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护照)(如身份证丢失,需携带户口簿等原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体能测试通知单(领取方式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
1.男子组项目及标准:
30岁(含)以下: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
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4;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1000米跑,合格标准≤4′35″。
2.女子组项目及标准:
30岁(含)以下: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4″1;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30厘米;800米跑,合格标准≤4′20″。
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4″4;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30厘米;800米跑,合格标准≤4′30″。
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1:3(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比例的职位,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经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合格后进入面试范围,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专业技能测试
陈巴尔虎旗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加试骑马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总分达到60分即可进入面试环节。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要求熟练掌握骑马技术。
(七)面试
面试时间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考生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
2.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首先按照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按照优先招聘情形排序。如按照以上排序不能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应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1.体检在旗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的考察内容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4.体检和考察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照上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规定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签订后辅警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拟聘用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用、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其他地区公安机关聘用为辅警(以聘用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成绩有效期
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自发布笔试成绩公告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分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对仍有空缺且无递补人员的职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划定笔试成绩补录分数线,可以组织补录,笔试成绩补录分数线以上、符合职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按招聘程序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
六、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薪酬待遇纳入财政保障,其待遇执行各地公安机关现有辅警待遇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的应聘人员,将被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环节后放弃的,需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被记录在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因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本次招聘除报考费(网上报名阶段)和体检费(体检和考察阶段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请考生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九)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10月11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470-8311600-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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