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大林字〔2011〕143号)、《大连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为适应新形势下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打造专业化、正规化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主力军,大连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政府雇员)6人,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备战,休息采用轮休制,主要从事且不限于森林火灾扑救等应急救援任务,包括灭火救援、消防车驾驶、无人机操作、其他应急救援及相关辅助性任务等。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连市辖区内常驻户口。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3.热爱森林消防应急救援事业,自愿从事包括且不限于森林消防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意志坚定,具有奉献精神。
4.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年龄超出时间不满1年,视为合格;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身高不低于1.70米,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慢性病和精神类疾病。
(二)岗位要求
1.森林消防应急救援战斗员,要勇于奉献,有保护人民利益的意识,迎难而上的魄力和胆识,能适应在复杂、多变和危险的环境中进行救援工作。
2.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应急类相关院校专业毕业生,体育类院校或专业毕业生,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或学历较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3.如有A1驾照、能熟练操作无人机并有准驾证、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岗位要求的特殊技能资格证者或有文字编辑、图文制作等经验或特长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身高等限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予招聘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的;
10.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1.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2.其他不宜进入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示及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
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21号4楼406室。
(三)联系人
刘先生,联系电话:18640912978。
(四)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者,统一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具体如下: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有A1驾照的人员,须带驾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6.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7.有无人机驾驶证、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岗位要求特殊技能的人员,需带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8.报名表1份(见附表),需本人手填或电脑打印真实详细信息。本人签名必须本人手填。
9.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五)考核内容
1.笔试
在接到笔试通知后,考生携带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考试地点等待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森林消防安全防范基础常识。
2.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及达标成绩要求:800米跑(4分30秒得60分,每快2秒加1分、每慢2秒减1分)、2分钟内俯卧撑(30个60分,每多做一个加2分,每少做一个减2分)。分数上线为100分。
3.公布第一轮考试成绩
综合计算笔试和体能测试,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选。
4.面试并确定拟聘用人选及政治审查考核
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者按照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分值为100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现场答辩式测评考生的分析能力、掌握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政治审查和考核,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到用工单位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用工与管理
1.对招聘录用者,将统一组织岗前培训,进行军事化、体能和技能等培训。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单位统一分配至相应岗位,从事森林消防等应急救援工作。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以聘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工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合工作情形的,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二)工资薪金
1.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在合同期内,每月人员薪酬不低于6000元(含实领工资、五险一金等)。
2.在职期间工作优秀的队员,达到大队要求年限经考核合格后,可提任班长等职务,享受相应职务补贴。
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体能测试等项目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录方无关。
3.招录对象要确保电话畅通,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4.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时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5.本公告由大连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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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