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在大连市公安局所属部门从事辅警岗位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配合民警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二
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55人,招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及数量详见《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
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且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6日至2004年12月16日(含)期间出生);
4.身材匀称,身体健康;无文身、无重听、无色盲;单侧矫正视力5.0及以上;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招聘岗位所需户籍、学历、专业、身高等具体条件详见《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2022年12月16日之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历证明。
(二)优先招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
招聘程序
五
招聘与管理
(一)签订合同
公安机关组织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第三方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公安机关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参加公安工作情形的退回第三方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辅警薪酬待遇按规定予以保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具体工资标准见附件1)。
六
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中介及代理机构,相关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此公告发布后报考者要密切关注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各招聘环节信息均以官方平台发布为准,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报考者从报名、资格审查开始,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下一环节的;
2.报考者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
3.报考者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确认等情形。
(四)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
0411-83136952(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
0411-85098709(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
0411-89790007、89782727、89882909(长海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411-88058767(大连市公安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附件 (一)
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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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二)
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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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三)
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