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实际,奉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2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奉新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过渡期辅警统一按照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6、结合岗位实际,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7.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第二条优先招聘人员条件的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其中,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8.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体能素质,身体健康;
9.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县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由奉新县公安局会同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有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大江网、江西人才招聘网、南昌人才招聘网、奉新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各大网站平台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14:00。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当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步骤:
(1)登录报名网站(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s://www.ncrczpw.com/),选择“奉新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等。
(2)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报名考试费标准:50元/人。报名系统报名成功人数即为最终报考人数。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4)考生可点击公告右上角“个人中心”,在相应栏报考情况处查看报名情况,如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审核;如显示【未通过】表示报名不成功,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或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待缴费】表示网上报名通过,请及时缴费;如显示【已通过】表示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成功。
(5)缴费完成后即报名成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同一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
(6)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10月12日17:00。请考生自行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3.报名咨询电话:李警官18370526080、卢警官13576500095;办公室:0795-4618836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公安基本知识方面内容,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三)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含)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资格审查需报名人员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参加,不能委托他人代审(需现场测量身高),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评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上述平均分计算时均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进入面试且面试合格后的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五)体能测评
1.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此次体能测评采用合格制,体测合格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2)执行。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考生及体测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5.体能测评三个单项均达到合格线视为体能测评合格。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者,再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勤务辅警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奉新公安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发放七级辅警对应的基本工资和执勤补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设立信息公开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奉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咨询电话: 李:18370526080
监督举报电话: 刘:13576180484、邓:13870552668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为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为本科学历报考。
(五)岗位空缺补录。本次招聘成绩保留4个月(自综合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空缺人数和综合总成绩(其中最终面试成绩需达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一次。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补录人员需经体检、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六)本公告由奉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奉新县公安局会同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
附件1:奉新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docx
奉新县公安局 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