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余江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余江区监察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补充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补充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户籍地为江西省内,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所有环节);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5.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中共党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
5.有留置看护经验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招聘优先录用,并可适当放宽身高、学历、年龄。
(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学籍、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5.因吸毒、赌博、买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由余江区监察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30日(工作日9: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安仁大道清风巷清风苑
联系方式:0701-5886263、15707012085(张)
13870160596(危)
3.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及联系方式
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籍所在地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④本人征信证明;
⑤留置看护经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等证明(如有)。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入职动机、语言表达、举止仪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占招考总分的60%。
(三)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
测试项目:立定跳远、4x10米折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三项。
成绩计算:测试项目总成绩为100分,立定跳远、4x10米折返跑每项30分,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4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体能测试成绩占招考总分的40%。
(四)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要求,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考察
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录用要求,主要了解和查阅报考者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 、薪资待遇和后期管理
1.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28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留置看护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
2.留置看护队员与鹰潭市汇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合格后,工资3600元/月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并享有工龄补贴(100元/年,500元封顶)。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享受留置看护补助80元/天,食宿免费。
3.其他福利:一经录用即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留置看护队员日常由余江区监察委员会统一管理,培训、考核和工资福利发放由余江区监察委员会与鹰潭市汇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入职期间应严格遵守单位管理制度规定,自觉服从调配。对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队员,应当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余江区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鹰潭市余江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原文标题:招聘10人!余江区纪委区监委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啦!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yTYooXu38cjtcf7YxTV1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