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面向全市招录派遣制司法警察公告。根据工作需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委托新余市开拓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全市公开招录派遣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男性派遣制司法警察2名
二、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招录范围:户籍所在地限新余市辖区
(二)报考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2.学历条件:获得国家承认(学信网认证)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具备高中以上学历部队退役优秀士兵,警校优秀毕业生,优先招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司法警察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男性派遣制司法警察,身高不低于175CM,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04月06日以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纪律处分,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口吃、重听、色盲、色弱;传染性疾病;面部有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颈部以上及躯体有明显疤痕;鸡胸、严重静脉曲张、明显罗圈腿、严重平足(平脚板)以及纹身、驼背等;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警察警察职业的疾病。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父母及配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录方式
1.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招录单位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招录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04月02日起至2024年04月06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录工作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新余市开拓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市渝水区中山路911号)、联系电话:0790-6432198
4.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部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伍证、同底彩色照片2张(蓝底2寸)和个人简历1份(个人简历表现场填写)。
5.应聘者应本人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在考试前由新余市开拓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各位考生。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三项:男子分别是“10米×4往返跑≦12秒5”、“1000米跑≦4分15秒”、“立定跳远≧2米”。成绩为及格(60分)标准,体能测评作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体能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司法警察基本能力素质、组织协调、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40%。面试题两道,每名考生答题时间不超过七分钟。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录资格,并按总成绩顺位依次替补。
(五)考察和政审
考察与政审由新余市开拓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渝水区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共同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并按总成绩顺位依次递补。
(六)审批与录用
对体检、考核与政审合格的人员,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男性拟聘用人员2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由新余市开拓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定为1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和考核情况,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对再聘期间内违法违纪或有其他不适合做司法警察工作情节的,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新余市开拓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合同。
(七)薪酬待遇
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含社会保险、福利等)
原文标题:公开招录派遣制司法警察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QW0B018Cy8PdZ5muG2X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