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名,主要从事巡逻防控、维稳处突、公安文职等警务辅助类工作。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报考条件
01
基本条件
1. 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6日至2006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文身,无精神病史;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工)死亡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填写完整)。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附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证明、各类技术职称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所有材料交至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门卫室(淮安市明远西路11号)。
报名表详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联系电话:0517-83123078、0517-83123057
五、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1.2,如未满足开考条件,将核销招录人员数量,直至符合开考比例。
2、笔试测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35分、计算机应用技能35分、基本写作能力3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4、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能测试
1、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合成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2、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1000米跑(占40%)、1分钟俯卧撑(占30%)、10米*4往返跑(占30%),所有项目均合格才能计算分数,有一项不合格的体测即为不合格,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
4、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1、体能测试后,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与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资待遇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参照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现有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3123060。
本公告由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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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
2024年11月15日
原文标题:2024年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iE1xWU91B570xm8QOQ9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