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呼玛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经呼玛县人民政府批准,呼玛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3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和程序。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
呼玛县公安局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一般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此次计划招聘2个岗位23人,其中,岗位一:男,18人;岗位二:女,5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四)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含1988年04月04日至2006年04月03日期间出生含当日)。
(五)限呼玛县行政区域内户籍(原籍为呼玛县的退役士兵和高校毕业生,因服兵役和升学户口已迁出,但现尚未迁回呼玛县的,可以报名)。
(六)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七)身高要求:男:170cm及以上,女:160cm及以上。
(八)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保密意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由呼玛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呼玛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呼玛县公安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考人员可查阅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2日)。
(二)报名时间及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7日
报名地点:呼玛县公安局二楼大厅西侧信访办公室
联系电话:呼玛县公安局0457-3517377
(工作日8:30-11:30,14:00-1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所需材料如下:
(1)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张复印)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其中退役军人是高中(中专)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3)下载并用A4纸打印《2024年呼玛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2024年呼玛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2024年呼玛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考生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表》(附件3)各1份,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签名必须本人手动填写。
(4)需同时将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压缩包发送至邮箱:hmxgajzlfj@126.com。(压缩包名称为“姓名+电话”)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缺少报名所需材料的,需在报名结束前补充缺少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报考。
报名结束后,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之比低于3:1的,按相关文件规定,经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报招聘方案核准部门同意,可缩减该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具体事宜请密切关注呼玛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对报名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四)缴费标准
参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
(五)政策性加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隶属于公安系统政法专项编制内,因公牺牲、致残人员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致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特别说明:符合笔试成绩加分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烈士、隶属于公安系统政法专项编制内因公牺牲或致残人员、因公牺牲或致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退役军人登记表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见义勇为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符合笔试加分要求的人员,只享受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招聘考试
(一)体能测评
本次招聘预先进行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教育局联合组织体能测评,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表》(附件4)、体能测评以百分制评分,按得分30%比例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成绩将在呼玛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二)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在呼玛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规则: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方案核准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在呼玛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告通知为准。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意愿与拟任岗位的能力、业务知识、综合素质、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分数×30%+(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3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成绩相同的,具有优先聘用情形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若无优先聘用情形,需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测评。考试总成绩在呼玛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及政治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呼玛县公安局负责联系呼玛县人民医院具体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呼玛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
(二)合同期。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递补。参加过本次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考试结束总成绩公示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出现人员空缺,可依次递补。
八、工资待遇
依据文件规定,此次招聘的辅警试用期内发放月基础工资(含个人承担四险一金部分),执勤期间,按相关规定给予工作勤务补贴。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实行层级化管理,薪酬待遇与辅警层级挂钩。所招聘辅警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九、有关说明
(一)关于落入呼玛县行政区域内户籍、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等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
(二)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由考生个人承担后果。
(三)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呼玛县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呼玛县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呼玛县公安局0457-3517377
纪委监督电话:呼玛县纪委、监委13945700035
附件1:《2023年呼玛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3年呼玛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2023年呼玛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考生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表》.docx
原文标题:呼玛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1qD0OW3QDoKwpZNjxZiy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