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以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采取考试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0名(部分岗位工作地点为西工法院红山乡人民法庭)。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7.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其他不宜担任劳务派遣人员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考试实行网上资格审查,现场核查资料,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8日至9月12日17:30期间,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认证报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以上资料需扫描电子版后发西工法院人事邮箱:xgfyrs@163.com。经审核无误后通过邮件回复报考人员。考生接到通知后到现场审查原件,交复印件一式2份。(请考生留意本人邮箱,如未收到邮件可电话联系询问具体情况,联系电话:0379-63119518)
(二)领取准考证、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考生根据通知到西工法院领取准考证,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需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聘用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冒用等骗取聘用资格,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相关要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报名期间,关于报名资格审查及其他有关事宜,请拨打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0379-63119518)。
六、考试流程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占总成绩的5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等,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由负责招聘工作人员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公布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人员名单,在西工法院及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待遇和保障
薪酬按照单位同岗位待遇执行。
附件1:应聘报名表
原文标题: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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