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辅警公告
根据邢台市公安局、邢台市监察委员会、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辅警的通知》(邢公办〔2024〕2号文)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辅警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共计30名,男性25名(其中退役军人10名),女性5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广宗县户籍,本人或父母(含岳父母、公婆)、配偶一方符合即可;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18-30周岁(1993年7月24日-2006年7月24日),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其他条件,具有5年以上公安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35岁;
5.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24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17日—7月23日广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http://110.249.194.104:85/。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至7月30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至7月31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缴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由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体能测试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体能测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2.6: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广宗县公安局另行制定体能测试方案。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通过报名网站和广宗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果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由县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各1份,《资格复审表》2份;
(2)户口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退役军人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并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六)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1.体检: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是否存在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情况进行检查,其他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公示、聘用
广宗县人社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公示期间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第三方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由第三方派遣到广宗县公安局专职留置看护辅警岗位工作,广宗县公安局负责管理使用。被聘用的辅警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继续使用。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第三方与本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六、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绩效工资860元/月(专科及以下学历)或绩效工资880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两部分组成。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关于笔试、面试环节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笔试、面试方案。
本公告由广宗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9-3758979(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319-3751618(县公安局政治处)
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