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唐山市公安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征集辅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有意向者前来咨询。
一、征集的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士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历,具备特殊技能、公安院校及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2.女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写作等特殊技能,有成型作品发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役士官、士兵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传染性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惩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咨询方式
1.咨询时间:2024年2月11日至2月25日
2.联系电话:022-69388475
三、录用后福利待遇
正式招聘后,经程序合格确定招用辅警的,与芦台经济开发区通联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辅警管理规定,薪酬待遇由开发区财政统一保障,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每月不低于2200元(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后)。
该通知并非招聘公告,为征集意见使用,最终解释权归唐山市公安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所有。
唐山市公安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年2月11日
原文标题:唐山市公安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征集辅警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6bGjrstYzrQlKbZ6abPL2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