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打防管控能力
确保辖区治安秩序稳定
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5名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勤务类岗位警务辅助人员5人(附件3),工作强度较大,根据任务情况需加班,建议男性报考,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作风细致,具有可以处置普通勤务工作的身体素质条件。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巡逻防范、宣传文秘、计算机辅助技术、社区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男性身高要求168cm以上,具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能胜任夜间值班、夜间巡逻以及勤务等工作;
5.具有较好的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表达流利,基本能听懂粤语,具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反应和分辨能力;
6.汉语言文学类、文秘学类、新闻学、中国语言文学类、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计算机应用类、信息电子类等专业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至今未参加工作的)优先;
7.具有传媒制作、媒体宣传、网络信息安全及网络维护等工作经验者和体育院校篮球、足球专业及获得过省市级比赛荣誉者优先;
8.同等条件下,公安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人员优先。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曾有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3.现役军人以及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刑、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规法律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疏导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7.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药物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薪酬待遇
按照《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规定》薪酬待遇按工作年限和层级晋升,包括奖金(月绩效奖金、年终绩效奖金、值班加班奖等)、工作性津贴补贴、五险一金等福利,年收入约8.1万-19.7万(税前)。在岗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带薪假期;免费配发工作服装;定期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水平,具有特别专业技能的优秀辅警可根据实绩进行“协议薪金制”。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政工监督室(中山市三乡镇建设路5号)。
3.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1)填写附件1:《中山市三乡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需电子插入或纸质张贴一年内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附件2:《中山市三乡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汇总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驾驶证、退伍证;
(4)个人信用报告(银行咨询);
(5)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如遗失毕业证的需提交学校证明)、学位证书;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
(7)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8)专业资格、技能证书、荣誉证书(如有相关资料的需提供);
(9)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10)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以上资料需本人现场提交。
4.应聘人员需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如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如在规定时间内错过参加招聘考试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则视为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5.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6.联系人:陈警官、郑小姐,联系电话:0760-23186303、0760-23186306(工作日时间:8:30-12:00,14:30-17:30)。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个别空缺时,可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新招录辅警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可进行调整,不再另行公布。
(一)资格审查
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情形,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审查。分局对报名者进行前期筛选,并通过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告知笔试和面试等事宜。没有通过前期筛选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公安分局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同时严格落实政审、体检等环节,各项考核通过后,方可录用,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工作岗位。
1.笔试
由公安分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考试书目,内容主要为公安综合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占总成绩的50%,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觉悟、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视情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开展心理素质测试。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 “10米×4往返跑”“俯卧撑”“1000米跑”和“1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测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体检
以上各项目考核后,将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医院由本单位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标准执行(包括毛发检测),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
(三)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考察。报考人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开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等,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用。
(四)尿检
政治考核合格后,岗前培训前由政工监督室统一组织到公安分局进行尿检,验出涉毒的,不予录用。
(五)具体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尿检时间、地点待统一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应聘者有特殊状况(包括健康状况、病史等),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说明情况,对本人健康状况或其他情况进行隐瞒、造假,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者资格。
(二)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六、相关说明
本公告涉及内容由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七、附件下载
原文标题: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辅警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geEnHIAI2-hwgsBgaAS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