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环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书记员5名,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坚持学历层次与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招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记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同等条件下法学、文秘、汉语言文学专业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至政审时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6.有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临时聘用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环县人民法院政治部(307办公室),联系电话:0934-4466417。
3、报名资料
(1)报名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现场报名时提交);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色2寸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版;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学信网可查、原件现场审核);
(4)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
4、资格审查
由环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一并进行)。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测试资格。
(二)测试
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占60%,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电脑操作技能;面试占40%,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
对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环县人民法院组织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临时聘用书记员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
3.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录用,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4.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由环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不予录用,将依次递补人员。
四、聘用及待遇
被聘人员由环县人民法院实行合同制管理。根据测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本公告由环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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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0日
原文标题:环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临时聘用书记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cXro44ICnI4ckTryfLO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