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工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辅警12名,只限男性,均为治安防控类辅警。在景泰县公安局各派出所辖区行政村工作,从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采集基础信息、管理实有人口、管理治安要素、开展巡逻防控、勤务辅助及举报违法线索、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景泰县户籍或景泰县生源,落户时间为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0日至200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
7、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身体指数<30(计算方式:体重公斤数除以身高米数平方)。
8、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接受调查的;
10、原为景泰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解聘,不满三年的;
11、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禁止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人员;
6、具有摄影、写作、文艺创作等特长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为景泰县人社局、景泰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开展,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本人持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景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并填写《景泰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一寸),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景泰县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应聘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以上复印件各两份。
(3)满足有招聘岗位相关证书及工作经历优先条件者,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资料报名后,领取《准考证》,进入“2024年景泰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群”,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以微信群内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应聘者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采用现场测评方式,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标准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内容:10米×4往返跑,≤13"5;1000米跑,≤4'35";纵跳摸高,≥260cm。
3.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x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测评前可试跑1次;1000米跑只测评1次。
4.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测评不合格。
5.时间及地点:将在“2024年景泰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群”内通知。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且体能测评合格,按照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4.时间及地点:将在“2024年景泰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群”内通知。
(五)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政治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按照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治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院由景泰县公安局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中确定。
政治考察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要求,由公安机关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景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经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经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景泰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执行2800元/月基本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每满1年按照50元/年标准发放工龄工资。其他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福利待遇。统一配发服装。
六、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943-5917013
招聘监督电话:0943-5917045
七、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景泰县公安局所有。
附件:辅警招录报名表.xls
景泰县公安局 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原标题:景泰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ngtai.gov.cn/zfxxgk/bmhxzxxgk/xzfzcbmzsjgml/xrsj/fdzdgknr/ksxx/art/2024/art_267f5223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