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酒泉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当前日益严峻复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提高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酒泉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交通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身份
酒泉市公安局拟招聘交通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24名(限男性)。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预防、安全宣传、道路巡逻等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岗位简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13日至2006年6月12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3至2006年6月12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单侧矫正视力5.0及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
7.符合政审条件,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治考察办法执行;
8.酒泉市户籍或居住地在酒泉市的。(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优先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曾在全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主动辞职未满5年的;
10.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单位及岗位
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设10个高速公路大队
四、招考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途径包括手机移动客户端和电脑PC端两种方式。
手机移动客户端:
请在微信中搜索“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打开后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或扫描下方“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打开后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
电脑PC端:
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酒泉人才网(www.jqrc.net)”网址,打开后进入“人事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09:00至6月18日下午18:00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个人信息必须一致。
2.报名须上传提交的材料:
(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2)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应届毕业生还未下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经院校毕业生工作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非酒泉市户籍,居住地在酒泉市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
(4)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过程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考生需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在笔试结束后统一组织,因考生报名信息虚假或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3.考务费
每人150元。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酒泉人才网(https://www.jqrc.net)→“人事考试”栏目→点击对应公告下方“查看详情”→“考试缴费”→核对缴费信息是否为本人→点击“网上支付”→选择缴费方式自行缴费。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缴费时间,请及时关注酒泉公安网、酒泉人才网、“酒泉人才”微信公众号的缴费通知。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费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结束后,经应聘人员申请可更改填写错误信息。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酒泉市公安局七楼726室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6月18日下午18: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不含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应聘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
5.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在缴费结束后及时关注酒泉公安网、酒泉人才网、“酒泉人才”微信公众号的笔试通知,因未关注而错过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笔试(占总成绩的60%)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考察方向:《公安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规、警纪警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男女人数(分男女)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审核,最终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中,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因考生不符合拟招考岗位资格条件,造成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扩大资格审核比例,直至达到1:3。如扩大资格审核比例后,部分岗位拟招聘计划人数(分男女)与报名人数或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的比例仍达不到1:3的,采取降低开考比例及核销岗位比例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参加资格审核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工作由酒泉市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40%)
参加面试人员经资格审查环节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80分,如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余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及内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或体能测试对象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招考男女比例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特警巡逻岗位额外参照公务员特殊标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从备考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治考察办法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备考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综合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实行月薪制,试用期月工资2800元(不含五险一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化动态管理。试用期满前10天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五部分构成(留置看护岗工资构成略微不同,额外享受值勤补助),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月工资总额不低于5026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精神,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试用期满后,对新录用辅警实行半年的实习期,实习期内称见习辅警,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实习期满后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层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六部分构成,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层级评定后月工资总额不低于5226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其中层级工资根据评定后的层级标准发放,绩效工资与平时考核结果挂钩,具体按照《酒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酒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并依据工作人员岗位划分不同类别标准,核算后发放。在岗工作期间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和被装配发、健康体检、教育培训等基本保障。
六、其他
本次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名政策咨询:0937-5926817(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937-2669880、5929266
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6月12日
1、附件1-诚信承诺书.pdf
2、附件2-酒泉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表.pdf
3、附件3-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pdf
原标题:2024年酒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w8DZBePfNutUgIkLBsP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