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肃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补充警务辅助人员空缺岗位,按照《肃南县公安局关于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工作方案》,决定建立肃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建设按照公开、公平、择优、自愿的原则,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可自愿申请进入后备库。
二、入库条件
参加了2023年度肃南县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且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包括60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和有社区警务(公安)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入库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受过治安拘留处罚的;
3.曾因涉黄、涉赌、涉毒及酒(醉)驾被处理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个人征信不良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建立后备库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通过肃南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进入申请
符合以上条件且自愿入库的人员,现场填写《肃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肃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申请表》;
2.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3.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社区警务(公安)工作经历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申请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依据《肃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申请表》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一是对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材料的相关原件进行审核,包括户口本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是对身高、体重、身体裸露部位有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有无纹身等进行审核。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肃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
四、公示
资格审核通过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人员,发布《肃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人员名单公示》。
五、有关事项:
(一)经批准入库人员,作为补充警务辅助备选人员,当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警务辅助人员时,根据入库人员2023年8月辅警招考总成绩顺序递补。
(二)本人提出退库或已被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将会在后备库中删除。
(三)报名地点、时间
地点:肃南县公安局三楼政工监督室(301室)
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2日
联系电话:0936-5925011
原文标题:肃南县公安局关于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JQmFRvNJE8nQw-FPRh8V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