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单位:尤溪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
招聘性别:男
招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局聘1名
工作单位: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聘性别:男
招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局聘1名
工作单位:尤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招聘性别:男
招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局聘3名
工作单位:尤溪县公安局管前派出所
招聘性别:男
招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局聘1名
工作单位:尤溪县公安局新阳派出所
招聘性别:男
招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局聘1名
工作单位:尤溪县公安局八字桥派出所
招聘性别:男
招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局聘2名
工作单位:尤溪县公安局汤川派出所
招聘性别:女
招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局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2006年8月以前,1989年8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专业不限。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较高强度的警体技能训练,身高1.65米以上(男),身高1.55米以上(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4.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②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③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④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⑤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⑥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⑦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⑧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⑨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工作日8:20-12:00.15:00-17:30.
报名原则上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7:30.如截止时间报名人数有空缺,可视情适当延期。
2.报名地点:
尤溪县公安局政工室(尤溪县城关镇中心路10号二楼)
联系电话:15159105131.联系人:小余
3.报名须提交材料和要求:
①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退伍军人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
②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尤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③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材料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后,通知其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三)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标准:
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适应剧烈运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2.笔试为基本知识测试,笔试满分成绩为100分。
在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谈话方式进行,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照笔试招考人数1:3的比例,面试人数不足的视情况下调比例。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四)体检与政审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予以政审。
(五)聘用
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存在不予聘用的情形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聘用或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工作职责和工资待遇
工作职责:主要从事基层一线警务辅助工作。
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工资及福利待遇:试用期后,年收入不低于4.5万元(含“四险一金”、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的收入)。
五、其他
本次未尽事宜由尤溪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尤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mw0_Uo_5ZKjaoN7xr4ONw